2015年12月5日星期六

2015-12-05 查经:希伯来书9:18~28

查经资料

这次的经文继续用旧约的立约和祭祀制度来比较突显基督的超越和救恩的完备,通过血的立约、洁净、赎罪的功效,从各个侧面表明基督宝血的大能。亦指出了死后有审判的事实,而基督的再来将使信徒完全得赎。

18~21节指出旧约并非与血无关。血洒在书上(19节),即洒在神与人立的约上;血洒在身上(19节),即洒在于神立约的人身上;洒在物上,即洒在帐幕和各样的器皿上(21节),意为分别为圣才能被使用。血是神与人立约的凭据(20节),更预表在新约中基督宝血的赎罪功效。若将旧约这三处洒血的对象和耶稣救恩联系起来,也可以这样理解:血洒在神与人立的约上,约表示神的预备,可指耶稣的诞生、受死、复活这些神为人所做之事;血洒在百姓身上,可指人领受和得到救恩,人通过信耶稣于救恩有份;血洒在器皿和帐幕上,意为将物品分别为圣。新约中常将人比作器皿(罗9,提后2,彼前3),故洒血于器皿上可联系为人在得到救恩后将自己分别为圣侍奉永生神。

22~25节则是在讲述血有洁净的成效。按着律法,凡物多用血洁净,罪也必要流血才能得赦免(22节)。耶稣成为大祭司进入真圣所,为人的罪一次献上。他自己又作为更美的祭物,用他的血洁净信他的人。为何基督一次流血便有永远赎罪的功效呢?我们需回到来7:16:“耶稣成为祭司,并不是照属肉体的条例,乃是照无穷生命(原文是不能毁坏)之生命的大能。”因为耶稣有着不能毁坏的生命,有无穷生命的大能,所以他能赎多人的罪,他能将过去、现在、将来的罪一并赎清。我们可否经历这样生命的大能所带来的赦罪恩典呢?当我们顺从圣灵的提醒和感动,来到神的面前,放下自己的骄傲,向他坦然承认自己的错误和罪行罪念,并靠着他悔改,就必能得享赦罪的平安和生命成长的喜悦。

26~28节着重于基督宝血的赎罪大能,可彻底对付人的罪和死亡。死代表分开、隔离。人有三种死:灵死、身死和永死。灵死,是人与神关系的断绝;身死,是人与世界的分开;永死,是人与神永永远远的隔绝。罪将人引致死亡,是一切死亡的肇因。而基督的宝血除掉了罪,彻底地战胜了死亡。主的第一次显现为的是担当人的罪,当我们信耶稣时,我们有了起初的得救。而之后的成圣之路漫漫,每一步仍需靠着主行走,不断破碎自己,建立新的生命,主也成为我们随时的帮助。直到耶稣基督第二次来,我们得到完全的救赎,拥有新的身体和全然圣洁的生命。所以基督的再来,对信徒来说这已与罪无关(28节),是最终的拯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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